一、中创软件人才奖



  说明:
  1、中创软件基金办公室将于每届评审前在《光明日报》、《计算机世界》上发布“中创软件基金评选公告”,并将推荐表寄给各推荐单位及专家。
  2、由“中创软件基金”在全国范围内确定30多个推荐单位和50多位推荐专家推荐“中创软件人才奖”候选人。被推荐人须2位以上(含2位)专家推荐,或至少1个推荐单位推荐方可作为正式候选人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
  3、每个推荐单位可推荐优秀人才1名,每位推荐专家可推荐优秀人才1-2名(推荐专家不可推荐自己,但符合条件者可被推荐)。推荐单位须在推荐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推荐专家须在推荐表上亲笔签字方可有效。推荐表填好后,挂号寄至“中创软件基金”办公室。
  4、在评审会议中,“中创软件人才奖”候选人须到会评审委员人数的2/3(包括2/3)以上同意方可成为本年度‘中创软件人才奖’获得者”。
  5、评审结果将在评审会后在《光明日报》、《计算机世界》上公示,公示期一个月。

二、中创软件丛书

  说明:
   1、由有关专家提名或符合评审条件的中国计算机科学技术工作者均可到基金办公室索取出版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学术简历、著作题目、著作详细目录、预计著作字数及以往工作基础等。申请书填好后,与著作初稿一并挂号寄至“中创软件基金”办公室。
   2、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也可提出著作出版申请,填写出版申请书或将由本人撰写或主要参予撰写的著作初稿交基金办公室,由基金办公室提交评审。
   3、当著作被列入出版计划,要求在1年内将书稿按出版社要求写好,寄至有关出版社。出版后,出版社将按照相应标准付给作者稿酬。凡入选出版计划的著作,如果没有按基金章程在规定时间内交稿,应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基金办公室予以说明,由基金办公室负责转至评审委员会审核。否则其入选资格将自动取消。
   4、基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也是《中创软件丛书》编委会委员(由评委本人撰写或参予撰写的书籍作为《中创软件丛书》出版时,该评委不作为编委)。同时,必须有一位熟悉本专题的同行专家评审,还需一位评审委员作为编审,如果以上两条重合,则评审与编审可为同一位评审委员。
   5、基金办公室负责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条例执行和处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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